渝经信规范〔2022〕8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处室:
现将《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你们,请对照方案内容和重点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2025年)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循环”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大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有利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有利于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和长期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高水平、多维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到2025年,滚动培育一批制造业(含软件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家,打造并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1.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增强大企业带动性。围绕“6+5”产业和33条重点产业链,滚动推出重点培育企业清单,逐企形成“一企一策”方案,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做好涉企惠企政策落实,多渠道保障用能、用工、融资和物流运输等需求,帮助企业加快成长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链主”企业,提升大企业在产业集群中的集聚力、产业链上的带动力、区域发展中的竞争力。(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处、各行业处室)
2.实施“专精特新”发展计划,提升中小企业硬实力。支持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发展,打通“项目遴选、小试中试、产品上市、生成企业”通道,提升中小企业生成能力。建设一批集资源要素供给、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融合技术交流交易、工作生活于一体的初创企业园区。优化公共服务,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培育壮大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提升配套服务大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处、各行业处室)
(二)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融通专项行动。
3.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产品链接。支持大企业发起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盟,根据关键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软件需求形成“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全面摸排中小企业主导产品、产能规模、拟配套对象等信息,形成“中小企业产品供给清单”。进一步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功能,推动更多企业、更多产品上系统,实现大中小企业供需清单线上对接。鼓励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大型企业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跨行业对接会,搭建大中小企业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供需双方线下对接。(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财务审计处、各行业处室)
4.打造推广一批先进模式,扩大融通发展效果。试点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计划,发挥大企业稳链固链作用,支持汽摩、电子、装备等行业带动面广、资源整合度高、特色鲜明的大企业建设行业级、跨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启动实施“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揭榜挂帅”计划,带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关系稳定、供需信息互通、资源要素融通。支持大企业加大采购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评选认定一批“成龙配套”试点示范企业,对融通方式高效、带动作用明显、模式可推广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加大宣传促进先进模式在全市推广。(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经济运行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各行业处室)
(三)实施创新链资金链融通专项行动。
5.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大中小企业研发协同。 引导川渝两地各类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入驻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持续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鼓励大企业创建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大企业聚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需要,围绕共性和关键技术需求,加强上下游资源整合组建产学研联盟,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吸纳中小企业参与并开放使用科研设施设备,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大企业创新体系,立足专长开展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基础设计等创新活动,助力大企业加快创新成果突破,提升产业链群整体竞争力。(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生产服务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各行业处室)
6.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实现大中小企业互利共生。以制造业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为基础,建立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库。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大中小企业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服务提供支撑。支持核心企业向配套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确权服务,为中小配套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快速响应链上企业融资、结算、财务管理需求。(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融资服务处、经济运行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各行业处室)
(四)实施全产业链管理融通专项行动。
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企业自建工业互联网平台联接中小企业实现网络化融通,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上云”补齐信息化短板,加快全产业链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支持大企业采用高于国际、国家、行业的企业标准,向产业链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标准推广、业务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支持大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推进上下游中小企业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建设,制定团体标准,打造集合品牌,提升产品价值。(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消费品处、科技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各行业处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组建市经济信息委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局。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具体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组织和发动社会机构广泛参与,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处;配合部门:科技处、智能化处、融资服务处、生产服务处、各行业处室)
(二)加大财政支持。发挥好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重大载体、先进模式、示范试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实施制造业企业配套采购相关政策,适时出台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财务审计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处、各行业处室)
(三)夯实承载平台。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空间布局,对大企业扩能技改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每个园区按照不低于工业用地10%的比例集中规划建设以创新创业孵化、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配套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集聚区,有条件的区县可利用工业园区之外的现有规划工业用地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污染可控并参照工业园区进行管理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前瞻性做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等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园区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智能化处)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全面兑现各类惠企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能、用工、融资、物流运输需求。深化推进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处、民营经济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政策法规处、各行业处室)
(五)宣传典型示范。开展领军(“链主”)培育及其引领带动融通发展绩效评价。从行业、区县、企业三个维度切入,做好先进融通模式、典型经验做法案例征集,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适时组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交流活动,深化企业融通发展理念。(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办公室、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处;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各行业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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