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9日讯 刚发布的剧本,很快就在不同门店“上演”,让人难分谁才是正主。4月19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国内“剧本杀”维权第一案——《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已有结果,侵权者被判赔偿1.2万元。
刚发布的剧本就被人低价销卖
剧本杀是一种具有推理性质的角色扮演游戏,即几个参与者玩同一部剧本,其中一位参与者秘密扮演凶手的角色,而其他参与者需要通过推理寻找线索、搜集证据、讨论案情,寻找出凶手,其推理性、悬疑性深受年轻人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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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系游戏剧本《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的著作权人,该剧本于2021年3月1日创作完成,于2021年3月15日首次发表。该剧本发表后,在微博、小红书、豆瓣等平台获得较多好评,并获得“2021第二届小黑探黑点奖”。
然而,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小新百货店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剧本杀企业店”中销售该游戏剧本的电子版,售价为4.99元。而原告正品的价格为528元。
(盗版)
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遂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小新百货店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6万元。
2022年1月4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小新百货店未到庭参加诉讼。
百货店因著作权侵权,被判赔1.2万
法院认为,被告小新百货店销售的电子版文字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与原告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内容完全相同。小新百货店未获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利用网络上传、销售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其一,作者需要根据角色属性和剧情发展撰写针对不同角色的剧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创作难度;其二,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如果剧本已被剧透,玩家不会重玩,侵权盗版的存在会大大挤压原创作品的市场空间。最终,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2万元。
2022年3月1日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剧本杀’不同于传统作品,其剧本内容分散于玩家所扮演的人物及线索卡片之中,但这种‘分散性’并不影响作品的认定。”承办法官方群英表示,一部完整的剧本通常包括单个任务剧本、线索设计等,创作文字可达到四万字,具有一定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由于“剧本杀”的呈现载体主要为文字,侵权技术门槛低,导致该行业侵权行为猖獗,盗版、抄袭、剧本侵权其他IP、门店侵权是其几种常见的侵权方式。她建议,“剧本杀”从业者们提高版权意识,尊重版权、规范授权、合理使用,以正版持续创作价值,共同推进“剧本杀”行业的繁荣发展。(全媒体记者杨昱,通讯员文天骄)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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