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肝脏无创弹性诊断仪专利侵权案迎来一审判决。
近日,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瑞公司)发布上市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京73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在福瑞公司起诉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海斯凯尔)侵犯肝脏无创弹性诊断仪Fibro Scan发明专利纠纷案中,法院判令海斯凯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Fibro Touch-B、Fibro Touch-C、Fibro Touch-M型号产品,赔偿福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Echosens公司之子公司法国弹性测量体系弹性推动公司(下称弹性推动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及合理支出166万余元。
据法国Echosens公司中国区总经理邓丽娟介绍,弹性推动公司是是福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Echosen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使用切变波的成像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人。弹性推动公司在该专利进行应用推广后,推出了肝脏无创弹性诊断仪Fibro Scan。经过多年的临床应用,FibroScan广受医院和肝病患者认可,并被业界称为全球首创的肝纤维化无创检测仪器。2007年,福瑞公司引进Fibro Scan,成为其中国区总代理。2011年7月,福瑞公司完成收购法国Echosens公司,获得了Fibro Scan的核心技术,完成了公司从分销商到控股股东的转变,福瑞公司现持有法国Echosens股权的50.27%,为该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邓丽娟介绍,在Fibro Scan进入中国市场后,弹性推动公司发现有医院使用了“FibroTouch无创肝纤维化诊断仪”产品。经调查,该产品由海斯凯尔制造、销售。弹性推动公司经比对后认为,海斯凯尔的上述产品涉嫌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此外,海斯凯尔推出的Fibro Touch-C、Fibro Touch-M等其他型号产品也涉嫌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据此,弹性推动公司将该医院以及海斯凯尔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海斯凯尔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6万余元。
对于弹性推动公司的指控,海斯凯尔辩称,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原告所主张的赔偿依据错误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为海斯凯尔制造、销售的Fibro Touch-B、Fibro Touch-C、Fibro Touch-M的三款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16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此外,法院在综合考虑涉案侵权产品数量、销售金额、持续侵权时间、侵权后果等,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按照专利实施许可费的3倍进行计算,即被告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一审判决后,福瑞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一审判决证明了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是中国司法公正公平的体现。现在国家正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次判决将使中外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更添信心。
海斯凯尔则在其官网中 发布声明,称此次判决是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不会影响海斯凯尔产品的销售和业务的开展。海斯凯尔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公司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外,海斯凯尔还称,公司一直以来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依托清华大学多年研究基础,在瞬时弹性成像技术领域申请的多件国内外专利覆盖核心算法、硬件、结构等方面。(本报记者姜旭)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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