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规范我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管理,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于近日印发并施行。根据《细则》,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将获得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据介绍,上述所指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的以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专利产业化、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项目所涉及的领域,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特别是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产业前瞻性技术、正在实施中的国家或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 记者了解到,《细则》共六章13条,覆盖了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管理等内容。比如,对于哪些单位可以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细则》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据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3年,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实施伴随式专利导航、开展高质量专利布局、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强化专利保护、发挥示范效应等。 比如实施伴随式专利导航,就是运用专利数据和产业、市场、政策等信息资源开展专利导航,对在研项目的技术研发情况及其技术竞争环境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技术方案优化及风险规避的建议,支撑技术研发取得突破。 另外,在加强专利转化运用方面,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通过专利的产业化实施、许可、转让、投融资、标准化等方式,充分实现专利价值。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促进产品提质增效,形成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据悉,有关项目的申报通知发布、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管理程序,将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围绕上述主要任务,此次《细则》也提出了相关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要求。 记者了解到,对于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财政资金将采取立项补助与结题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50万元支持。支持项目数量和立项首期款拨付比例根据当年度预算安排确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利检索及数据库建设、专利导航、专利布局、转化运营等。项目实施单位应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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