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06】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多的知识产权贡献(知识产权报)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强调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2023年10月,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今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门听取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提出要求……近年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步伐持续推进。
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进展新突破。
全面摸清存量专利“家底” 转化运用活动愈加活跃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专项行动开展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专项行动推进机制作用,联合各部门各地方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普遍存在的专利转化运用问题,深入研究、精准破题,加快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及各地方全面摸清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家底”。完成134.9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和价值分析,形成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按照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在上述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存量专利转化运用活动愈加活跃,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超过3.8万次,同比增长24.1%。
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及各地方组织超过1.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该项计划,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加大精准服务力度。组织超过40万家创新型企业在线上进行存量专利订阅和评价,开展形式多样的匹配对接活动,助力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推动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进程。
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央企围绕人工智能等300余条细分产业链,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以知识产权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在加速专利产业化的同时,打造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不断提升专利产出质量和效益;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持续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构建专利转化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技术跨区域转化运用,将专利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动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表示。
多项措施最大力度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多项举措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我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已批复建设12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备案的各类创新主体超19.3万家,其中75%以上为民营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9.8万件,平均处理周期在2周以内,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
我国加强高校、科研机构同民营企业之间的技术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已遴选近700家民营企业参加,助力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出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大幅压减专利、商标审查、质押融资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最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我们在全国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423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162家,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覆盖,更多企业和创新主体能够就近享受到便利便捷的公共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杨帆介绍。
在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机制建设,指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88家,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9.4万件,以调解方式服务民营企业9.7万家。
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取得新突破
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外交会议,会议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
“该条约历经近20年艰苦谈判最终达成,是协调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的一部国际条约,将进一步简化全球外观设计保护程序,使设计者能够更快捷、更经济地在本国和海外市场保护其创新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介绍,这也是继今年5月达成《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之后,知识产权领域在一年内缔结的又一部重要国际条约,是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取得的新突破。
条约共34条,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日的确定等方面相关规定以及条约的行政规定。我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大国,条约的缔结将有利于我国申请人更快捷、更经济地在缔约方保护自己的外观设计,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吸引更多国外优秀外观设计“走进来”,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
据介绍,多年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参与该条约的谈判工作。为参加此次谈判,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梳理分析条约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创新主体意见建议,最终确定参会方案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为外交大会谈判做了充分准备。会上,我代表团发挥我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平台上单独一方的发展中大国作用,以建设性、专业性和灵活性的积极姿态,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促进弥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歧,推动条约成功缔结。(记者 吴珂)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