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3〕3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规范〔2023〕5号)、《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3〕2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县初核、市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397家企业复核通过,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现将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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