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科技〔2023〕1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60号)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重点
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已获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同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就申报材料中的数据指标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10月23日18:00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三、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认定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已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推荐上报名单。
(二)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申报企业需对上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申报咨询联系人:傅华松,电话:63899456。
政务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方媛,电话:63897953。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2.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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