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一蛋糕店负责人郭飞怎么也想不到,2021年11月份,自己“按照顾客要求”制作“喜羊羊”图案蛋糕,随后被告侵权,后以赔偿5206元结案。时隔一年多,他又因同一张票据所购买的“超级飞侠”图案蛋糕被诉至法院。“虽然起诉公司不是一家,但是相同的手法和同一个起诉联系电话,无法让人相信这不是有预谋的恶意起诉。”
曾因“喜羊羊”被诉侵权
如今又因“超级飞侠”被告
2021年11月份,榆林城区味美轩、安旗、味美客等多家蛋糕店按顾客要求定制“喜羊羊图案”蛋糕后,被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创动力公司”)诉至法院,原告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原告《喜羊羊和灰太狼》卡通形象著作权的商品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该案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后,多家蛋糕店选择了调解,所有人都以为此事已经过去。可2021年11月份,蛋糕店负责人郭飞将5206元的调解费用和购买蛋糕费用赔偿给起诉方后,时隔一周,他和另外几家蛋糕店又接到了一份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的诉讼: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费用共计3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民事诉状书显示,被告所经营的榆阳区快乐时光蛋糕店销售了未经原告授权的带有《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的商品,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公证取证,现依据《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具此状。
郭飞说,他当时也没有在意这个事情,同一张票据购买的两个蛋糕206元的费用他也已经按照法院调解退还给了当事人,奥飞娱乐公司凭啥再次告他?收到起诉书后他并不能接受因同一订单再次被告的情况,同时拒绝起诉调解赔偿,直到今年2月份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张传票再次将他拉回了现实。
“真的很气愤,虽然起诉公司不是一家,但是相同的手法和同一个起诉联系电话,无法让人相信这不是有预谋的恶意起诉。”郭飞说,他只是经营一家小小的蛋糕店,没承想不到两年的时间却要经历两次官司,他这次绝对不会妥协。
郭飞提供的两份起诉状显示,此前“喜羊羊图案”起诉公司方原创动力和超级飞侠图案起诉方奥飞娱乐联系方式为同一个电话。华商报记者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表明身份,截至发稿均没有得到回应。
蛋糕店频频中招
有公司5年打500多起官司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网友吐槽蛋糕店被“套路”“职业打假”并不是个例。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以“做一款海底小纵队蛋糕,被起诉赔偿3万”为题,爆料其被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侵权,帖子引发普遍关注和网友热议。3月6日,当事蛋糕店老板回应媒体称:“已经和解了,被起诉的共有10家蛋糕店,还有一家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
天眼查App显示,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元,公司实控人为王健林。2017年10月16日,该公司获得包括《皮医生》《巴克队长》《呱唧》美术作品在内的《海底小纵队》系列作品的著作权。
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以来,该公司已打了5000余件与侵权相关的官司。其中,已公开的涉及蛋糕店侵权相关的官司有550件。
媒体梳理发现,蛋糕店在侵权案中打到二审依然败诉的分两种情形,一是标的很低,蛋糕店不认可对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比如兴平市安琪儿蛋糕店诉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2021)陕民终285号],被控侵权产品棒棒糖仅卖5元,陕西省高院终审判赔3500元。
二是辩称公证程序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张某、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034号],张某诉称被控侵权行为的公证书违反公证程序。最高法审查认为,虽然跨区域执业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不足以否定整个证据保全过程中记载事项的真实性。
律师说法
两起案件取证手段欠妥
建议原告与被告尽量和解结案
自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热播后,市面上出现大量使用“喜羊羊”“灰太狼”卡通形象的商品,其中不乏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的情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此前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的“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著作权纠纷案件,是以蛋糕店侵犯“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著作权为由起诉的,要求蛋糕店停止侵犯“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著作权,并赔偿损失。
“而这起案件是奥飞娱乐公司以蛋糕店侵犯《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著作权为由起诉的,要求蛋糕店停止侵犯《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著作权,并赔偿损失。”赵良善说,如果蛋糕店分别做了“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以及《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的蛋糕,分别侵犯了“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以及《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的著作权,那么由此产生两起诉讼案件也是合乎常理的。
赵良善表示,诉讼代理人可以接受不同公司的委托代理不同的案件。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恶意诉讼,不是取决于两起案件的代理人是否为同一人,而是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以虚假的事实、无正当理由提起诉讼或者多次诉讼,利用诉讼获取自己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本案中,如果蛋糕店分别做了“喜羊羊图案”卡通形象以及《超级飞侠》系列动漫形象的蛋糕,由此产生两起诉讼案件,则不属于明显的恶意诉讼。
“因两起案件取证手段欠妥,原告起诉的目的蹊跷,如果原告真正目的是制止侵权,仅仅通过诉讼手段是达不到此目的的,而且原告起诉的大部分案件以获取赔偿结案,这不能不让被告产生了原告纯粹为了钱财恶意诉讼的疑惑。”赵良善说,建议原告与被告尽量和解结案,以化解双方的矛盾。
网友热议
“侵权”“套路”各执一词
蛋糕店被诉侵权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设计公司没有授权的作品拿来盈利,这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有网友同情:“这肯定是被职业打假人打假了,但连着两次都被起诉确实有点过分。”还有网友鸣不平,“这些人带图找商家做蛋糕,起诉后再找商家协商索赔,这明显就是套路。”
@不言语:可以警告,如果下次再用肯定是蛋糕店家的错,但这个明显是买家故意的。
@xxy:让打假人给打了,有点没有职业道德,不能搞两次啊!
@UP:理是这么个理,就是这手段太那个。
@齐天大婶:就说什么能用吧?我怕被起诉。
@你好,世界:有一种东西叫版权,这是人家设计的,不是给你用来盈利的!不要把无知当无辜!
@追梦う:做任何生意一定要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版权。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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