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和《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知发〔2021〕61号),现就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一)定期开展核心产品或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风险测评,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妥善应对知识产权纠纷,避免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对所在产业发展形成较为积极影响;
(三)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2件及以上或新增PCT专利申请1件及以上。
三、相关要求
(一)本年度立项支持数量20个左右,具体立项个数按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
(二)本项目工作产生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风险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报我局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
(三)申报单位将《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简装成册,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申报材料电子档,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2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叶春梅;联系电话:67517071;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414室;邮箱:826397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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