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增强现实(AR)和虚拟现实(VR)技术迅速发展,并将改变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和游戏的方式。无论是增强现实还是虚拟现实无疑都会使个人、企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法院面对一系列全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与任何新的技术领域一样——如20世纪90年代初针对新兴互联网技术推出的网络法案——该技术领域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而随着这一领域的不断发展,还将有更多的问题会被发现。
虽然AR和VR技术有时会重叠使用,但两种方式都提出了独有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AR技术将现实世界作为背景,并通过数字细节对其进行增强,对新感知到的系统进行分层,并用额外的材料补充人所处的现实或环境。数字细节可以是人的5种感官(触觉、声音、味道、气味或视觉)可以感知的任何东西。最常见和最成熟的AR技术领域是视觉信息。不同于AR,VR是一种生成现实的图像、声音和其他感觉的方法,使人仿佛置身于想象世界之中。VR技术构建出的是一个完全的新世界。VR技术是元宇宙的主要技术,元宇宙将会由虚拟世界组成。
相对较早和人们熟悉的AR应用示例可以在电视体育节目中找到,例如,足球比赛中的首攻标记显示为一条穿过球场的黄色虚拟线,冰球则以虚拟的蓝色轨迹突出显示,或者在棒球比赛中在击球手旁边显示一个虚拟框以说明好球区(strike zone)的位置。另一个为人熟知的例子是电子游戏《宝可梦GO(Pokemon Go)》,该游戏制造了一场公共安全“噩梦”,因为为了到处寻找不同的宝可梦角色,游戏玩家在行走和穿过繁忙的城市街道时还低头紧盯着手中的智能手机。AR的最新应用几乎遍布所有行业,潜在的应用就像人类的想象一样拥有无限空间。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包括:
医疗保健——AR技术可以通过以3D的形式向医生显示植入物或切口的准确位置来帮助医生进行手术,如果该位置难以看到或无法可视化,AR的使用非常有帮助。AR手术模拟器可用于培训医生。
旅游——AR技术可以增强游客的体验。它可以让用户看到数百年或数千年前的展览、地标或历史遗迹的样貌,从而使博物馆或历史地标变得栩栩如生。例如,人们可以想象自己在参观罗马斗兽场,看台上坐满了罗马公民,在斗兽场的地板上进行着一场虚拟角斗士比赛。
房地产/室内设计——当买家走入空置或部分建造的房屋结构时,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屋建筑商可以使用AR技术通过3D的形式展示房屋装有家具的样子。室内设计师可以使用AR技术向客户展示重新设计的房间或浴室改建完成后的样子,仍然是以3D的形式展示,将新设计覆盖在现有房间上。
服装/时尚配饰——人们可以通过产品信息和相匹配的服饰建议虚拟试穿服装、珠宝和其他配饰。
教育和体育——AR技术可用于培训员工、教育学生和指导运动员。员工还可以使用AR技术来确保他们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
娱乐——例如,娱乐业巨头迪士尼已经完全接受AR应用。其迪士尼乐园的许多游乐设施和景点都使用了AR技术。在其“爱宠大机密(Secret Life of Pets)”娱乐设施中,游客可以在视频屏幕上看到自己的宠物形象,而屏幕上的宠物会模仿游客的手势和面部表情。迪士尼还开发了AR技术,可以让游客穿着他们最喜欢的角色的AR服装拍摄纪念品快照。
游戏——游戏行业在体验次数和可能发布的与AR相关的专利数量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随着AR技术的快速创新和商业化应用,潜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看起来也在不断地产生。本文将讨论一些已经出现或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
专利
AR技术的专利申请与其他技术类似,但在用户界面方面存在重要差异,主要体现在从2D到3D所需的AR硬件和运动跟踪技术上。仅就AR和VR头戴式耳机而言,已经提交并公布的美国专利申请已达数万份。主要的申请人包括人们熟知的名字:微软、英特尔、Meta、三星、谷歌、LG和索尼。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知名度较低的主要专利申请者,例如Magic Leap——一家专注于将AR和VR技术推向世界的公司。除了AR硬件组件的专利申请增加外,领一个主要的趋势是关于将AR技术用于实际应用的方法的权利要求不断增长,例如上面列出的一些方法的权利要求。
关于AR硬件和AR的某些应用或使用的专利诉讼也拉开了序幕。这些案件是由执业实体和非执业实体提起的。在硬件方面,智能手机生产商HTC的Vive耳机的专利权一直受到非执业实体的侵犯。在ESP,Inc.(ESP)诉HTC Corp.(HTC)一案(案件号No.3:17-cv-05806)中,ESP针对HTC主张3项专利,涉及使用车载光电探测器和用于虚拟现实应用的固定光源测量3D姿势和方向。HTC试图以根据《美国法典》第101条这些专利属于不合格客体为理由要求驳回此案。HTC辩称,其权利要求针对的是一个抽象的过程,即使用物体作为工具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就像几个世纪以来水手通过观察恒星来确定位置一样。法院曾表示ESP胜算不大,但是仍发现ESP的专利通过了爱丽丝测试——这可能涉及了AR专利诉讼的核心问题。ESP的权利要求通过了测试的第1步,因为光电探测器不是针对抽象的概念,而是与它们在被操纵对象(如眼镜)上的位置有关,这是改进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地区法院的说法,测试第2步的障碍也被克服了,因为这些权利要求包含了创造性的概念。不过,最终HTC仍提交了其知识产权并取得了胜利。在硬件方面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件是D3D Enterprises,LLC诉Microsoft Corp案(案件号No.6-20-cv-01699)。
对于与AR技术的应用或使用相关的专利,非执业实体Lennon Image Technologies LLC(Lennon)参与了针对多个零售商(如梅西百货、布鲁明戴尔百货)的专利诉讼。这些零售商的网站上展示了试穿虚拟服装和配饰的技术。这些零售商的AR技术使用计算机的网络摄像头来捕捉人的图像,然后允许用户在图像上叠加服装、珠宝或配饰。尽管他们声称Lennon的专利与零售用途之间存在差异,但所有被告都从其网站上删除了“试穿”功能或与Lennon达成和解协议。
考虑到AR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AR技术开发者担心这种“专利诉讼潮”可能会扼杀创新,尤其是来自非执业实体的创新。Lennon运动或许是一个完美的例子,这家非执业实体对AR专利的主张影响了服装和配饰零售行业对颇有前景的AR“试穿”应用的开发和使用。
AR专利申请热潮和潜在的诉讼风险引发了另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那就是专利说明书中究竟需要多少关于AR所主张的用途的细节或描述才能满足《美国法典》第112条关于书面描述(written description)和能够实现(enablement)的要求?专利因未能满足书面描述或不能实现而被法院宣布无效的情况越来越多。随着行业和投机者争先恐后地抢占AR世界的知识产权空间,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出相对简单的专利,其方法的权力要求涉及AR的各种潜在应用或用途。但是这类AR方法可能非常初级,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其可用的技术不具有商业上的可行性,然而,随着AR技术的不断升级,它可能会变得非常有价值。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技术改进的时间跨度很可能在专利的20年生命周期内。与抗体专利(antibody patents)等其他新兴技术领域不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供了能够满足第112条要求的指南,但USPTO或其他专利局并没有针对AR或VR专利的此类指南。也没有任何地区法院或联邦巡回法院裁决能够解决这一问题。
商标与版权
AR技术中的大多数法律问题都可能涉及到商标和版权。第三方总是会有可能在AR或VR领域中侵犯商标权。然而,AR技术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使虚拟商标在物理空间的任何地方出现,实际上为广告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将他们的商标标识张贴在建筑物、广告牌、人们的衣物、拉什莫尔山、华盛顿纪念碑、树木、天空……基本上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因此,这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广告商和带有广告商商标的物体的所有者之间可能存在“虚假联系”。这可能会导致对实体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政府(如华盛顿纪念碑)是否赞助了虚拟广告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企业也可以在其竞争对手附近宣传其商标。例如,连锁快餐吉米.约翰的广告可能出现在任何赛百味餐厅的旁边,或者百事可乐可能在现实世界中的任何可口可乐商标附近展示其商标。可以想象到的是,在现实世界中喝一罐可口可乐的人看起来就像在AR世界中喝了一罐百事可乐一样。人们可以设想与此类做法相关的诉讼可能类似于过去10年中的搜索引擎关键词案件。
是否可以对现实世界中商品的商标进行扩展以保护其虚拟表现形式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前几年的Marvel(漫威)诉NCSoft一案可以说明这种不确定性。在该案件中,漫威指控韩国的视频游戏公司NCSoft其向玩家提供工具以为其游戏中的化身设计超级英雄服装,该行为涉嫌侵犯漫威超级英雄的商标和版权。法院驳回了漫威的商标主张,称游戏玩家在商业上并没有使用这些品牌,且玩家使用漫威超级英雄的名字也不具有侵权性质。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变化,现在的AR市场已与过去大不相同。因此,许多公司和品牌,如耐克、罗布乐思、古驰、普拉达和其他公司都寻求在特别与虚拟商品相关的类别中注册其商标,以便在虚拟或增强现实环境中使用。
在版权法中,AR可能会为合理使用和衍生作品的概念增加新的维度。例如,当AR艺术家使用物理世界作为画布时,到处都会有艺术品、雕像、建筑等形式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变形为另一个类似的对象会侵犯创作受版权保护作品的衍生作品的权利吗?还是可以算作合理使用?如果软件需要先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然后再对其进行修改,该如何处理?这是对版权的侵犯吗?
AR技术还可以增强视觉以外的其他感觉,如听觉。放大来自通常难以听到的远方音乐会中音乐音量是否构成侵犯版权?正如人们所看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比比皆是。
法律问题与科幻电影
成为在这些领域工作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律师都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这些技术可能会触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产生看似无穷无尽的法律、社会和道德挑战。随着企业日益关注并保护与AR应用相关的知识产权,预计将会出现大量的相关交易和诉讼案件。不过,在法律问题出现的同时,这些技术或许能够会将人们在科幻电影中看到的许多概念变成现实。(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