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做好我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为在我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原则上应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二、复核范围
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视为同时参加优势企业复核。
三、相关程序
(一)企业注册。原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已更新,新网址为:https://declare.cneip.org.cn。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在线填报注册信息,于6月15日24:00前完成。我局对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于6月20日24:00前完成相关确认操作。
(二)数字化测评。企业通过我局审核后,即可在管理系统中查看在线测评二维码,扫描二维码登陆测评小程序,在线完成数字测评。测评可多次反复进行,系统关闭前最后一次测评成绩计为最终成绩。测评系统将于6月30日24:00关闭。本次测评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评价指标结合国际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附件1)进行了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企业测评结果,统一公布优势和示范企业合格线。
(三)推荐上报
1.新申报企业。申报示范且通过示范企业合格线的企业,需按照《评审要点》(待公布)上传相关文字及证明材料。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优势和示范的企业开展评审,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
2.复核企业。我局对测评合格的优势和示范企业进行初核后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本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做好企业摸底和政策答疑,组织企业及时填报数据。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仔细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5/30/art_75_175800.htm)和《2022年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填报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报,以免错报漏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国际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2. 2022年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填报说明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运用促进处 雷飞宇 67521202、陈勇67419151、杨夕漫67080119;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010-82803888-6022、010-82803888-6010;测评小程序技术支持 刘婧 010-8206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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