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17〕2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指由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按市场经济规则组建,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要产品、制定行业标准、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要任务,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应为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市内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投入实力,有较好的协同创新基础和辐射带动能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创新联盟发展。由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的创新联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创新联盟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办公场所和固定人员,科技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30人。
3.创新联盟要有明确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明确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4.创新联盟要有利益保障机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包含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包括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产品协同研发目标)。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5.创新联盟要建立长效的协同创新机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技术交流研讨、政策信息宣传、产学研对接合作等活动,能为联盟成员提供研发、检测、咨询等科技服务,积极探索联盟独立运行、自我发展机制。
6.创新联盟要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创新联盟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联盟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外扩散的义务。
(二)技术领域。
聚焦《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33条产业链关键重要技术需求》中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重要技术需求。
二、支持政策
(一)对于认定的市级示范、试点创新联盟,市经济信息委将行文公布。
对于评估优秀的市级示范创新联盟,市经济信息委将从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中给予支持。
(二)支持创新联盟牵头企业优先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对登记为企业法人运营的创新联盟,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符合制造业创新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四)优先支持创新联盟成果在重庆落地转化。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联盟的组建,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报送。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联盟申报表(附件1)、材料目录清单、创新联盟建设运行报告(附件2)、组建协议、牵头单位创新资质及研发能力等证明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经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后,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初审。区县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二)组织认定。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根据创新联盟申报资料,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择优认定为示范创新联盟和试点创新联盟,往年已成为试点创新联盟(资料要求同上,并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的可优先认定示范创新联盟。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申报咨询联系人曹文华,联系电话:63895941;接件咨询联系人方媛,联系电话:63897953。
附件:1.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表
2.重庆市xxxx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运行报告
3.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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