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要求,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按照“加强引导、严格标准、及时审核”的要求,完善服务机制,加大服务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吸引更多符合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二、各自愿参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按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坚守企业诚信,履行自主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不实等情况将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三、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市科技局每年度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被抽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材料。对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已入库企业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列出行为之一的,也将撤销其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四、各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在线提交的《信息表》按要求进行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分批次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规定,每年10月底前应完成企业公示,为此,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请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尽快办理评价入库,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市科技局企业处 余然平 67513235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济、廖敏 67516527
附件:1.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机构信息表
2.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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