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4篇《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策解读,分别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审理、驰名商标的审查审理等方面对《指南》制定重点问题进行解读,以便利社会公众和商标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指南》,回应社会关切。
据了解,《指南》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章节旨在适应商标法的修订完善,坚决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指南》新增对商标显著特征相关概念的阐述,一方面为了敦促商标审查人员更好地把握商标显著特征的内涵与外延,更准确地判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是否可以获得注册,从而保证标准执行的一致性和审查结论的正确性,提高审查质量;另一方面也提醒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更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指南》中“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章节修订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充分吸收、借鉴商标授权确权理论、实践最新成果,坚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统一,总结打击危害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商标注册行为的实践经验。《指南》中驰名商标认定实行“按需认定”原则,旨在明确驰名商标认定应当是因“处理案件”所需而非其他。在商标授权确权的实践中,落实“按需认定”原则应当坚持保护导向与结果导向,在驰名商标认定上,不仅应当坚持“因处理案件之必要”“符合法定要件”,还应当遵循“用尽其它方式无法救济”等前提。(杨柳)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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