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1〕1004号),确定我市为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现将重庆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重庆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叶春梅;联系电话:67517071,15723239008)
附件
重庆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试点工作方案
信用监管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我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总体部署,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8号)文件要求,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坚持法治创新双轮驱动,围绕优化信用服务、强化信用监管、推动应用落地,打造“信”服千里,“用”渝广大的知识产权信用品牌。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底前,实现建立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承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记录,建立知识产权信用类别指标,培育10家知识产权守信服务机构,新增500份知识产权信用承诺书。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管理样本,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骨干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全覆盖,提高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信用的感受度和使用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架构。市局层面由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运用促进处、公共服务处参与,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助实施。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按照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加强与市(区)级信用主管部门沟通,重点探索涉及知识产权“放管服”、中介机构监管、专利商标案件查处等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二)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信息采集。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平台,建立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确保信息归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推动目录内信用信息应归尽归,有序推进市场主体的专利商标纠纷处理、年度统计数据等信用信息开放共享,重点采集现有的国家级规范化专业市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信息。
(三)开展知识产权诚信培育与自愿承诺。利用市、区政务服务窗口,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发放知识产权口袋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宣传册,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信用承诺,签订知识产权承诺书,营造尊重知识、保护权益的良好环境。
(四)推进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分类监管。将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作为行业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性依据,每年实施“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开通网上投诉通道。支持专利代理师协会规范行业发展,代理机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专利代理师进行执业宣誓,进行代理机构信用备案。实施市与区县联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管理,重点对商标的合法使用、专利真实性、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等内容进行监管。
(五)推动信用示范单位创建。将信用示范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范围,评选知识产权信用示范单位,进行相应的经费支持。深化川渝地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合作,鼓励两地区县层面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互动。
三、进度安排
2021年11月-2022年3月,形成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机制,进行任务分工。
2022年3月-2022年9月,在市级层面开展知识产权信用承诺、信用样本采集、信用案件查处和信用示范单位培育,在区县层面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22年9月-2022年12月,进行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总结,向国家局报送试点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约束。完善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试点推进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推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开展督促检查。将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纳入2022年度工作任务,对试点事项督促落实,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文章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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