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知发〔2021〕57号)要求,经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审议,拟确定沙坪坝区、两江新区、永川区、渝北区、南岸区、荣昌区、江津区、万州区、璧山区、巴南区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地方。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保护处 代淑容 67515952
机关纪委 张杨媚 67521053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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