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署名文章中这样强调。
“这是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结束后,为统筹推进新发展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而制定的第二个长期规划。”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顺德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纲要》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形成接续推进、压茬进行的战略布局。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研究的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逐条学习了《纲要》。在他看来,“《纲要》释放了一个强预期,即我们国家一以贯之将知识产权事业作为国家战略来推动”。
知识产权作用更加凸显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周期是2008年到2020年。”肖尤丹说,当时制定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接下来知识产权事业如何推进,是否会延续之前的发展战略,是国内外都很关心的问题。”
与此同时,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去年1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肖尤丹说,正因此,《纲要》以更广的视角、更高的站位、更具体的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纲要》更像施工图
“我最大的感受是,《纲要》的总体性、渗透性、全局性非常强。”肖尤丹说,“并且可操作性很强,更像是一个施工图。”
《纲要》部署了“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我认为最核心的任务是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赵礼杰分析,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治理机制科学运行的基础,只有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其中4项任务强调的是制度和体系建设,而不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分别要怎么做,不仅将知识产权局限在科技领域,还强调了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肖尤丹分析,这表明,步入新发展阶段,发挥好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必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以知识产权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稳定,畅通国内大循环。
申长雨则强调,着眼知识产权作为国际贸易的“标配”,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更好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目标。
以更大力度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纲要》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纲要》给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明方向,提出“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
事实上,这也是近两年我国知识产权界关注的重点。“新领域新业态让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在发生变化,比如算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同时,新领域新业态对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的需求越来越高,新技术的发展更依赖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新型法律机制。”肖尤丹说。
赵礼杰也表示,新业态和新技术给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不少挑战,只有加快推进相关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给予新业务和新技术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建议有关部门在后续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多多关注新业态和新技术,多结合相关创新主体的实践,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赵礼杰说。
“指标固然重要,但我想强调,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过程中,我们不能过分追求指标,而是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知识产权成为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李顺德表示。(科技日报 记者 操秀英)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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