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相关要求,选育一批创业能力强、带动就业作用大的乡村振兴优秀创业项目,以创业创新带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近悦远来·渝创渝新
——赋能创业就业 助力乡村振兴
二、大赛组织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 黎 勇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
副主任: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祝轻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维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光荣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珂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副书记
孙连尚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梁碚嘉 市人力社保局二级巡视员
成 员: 邓 敦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
李为民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古 洋 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
杨 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处长
胡剑波 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处处长
陈 雪 市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海波 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主任
胡 浩 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大赛具体工作,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李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张国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市内外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高级创业导师、各行业领域科研专家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为返乡入乡在乡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巴渝工匠、科技人员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支持并践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带动就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已受到被带动人和当地党委、政府认可。
3.年满18周岁的创业项目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
4.无任何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的新业态新产业,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且参赛项目经营主体注册地在重庆范围内。
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创业带动就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增收致富成效明显。
3.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科学先进,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4.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5.在前四届“渝创渝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选手只能在产业发展组、服务带动组两个组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组别报名。
7.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研究审定。
(三)参赛分组安排
大赛分为产业发展组、服务带动组两个组别,报名、比赛、获奖均按分组进行,以“宣传发动—广泛征集—初次筛选—复赛—决赛—颁奖”为主线推进赛事活动。
1.产业发展组
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村专业合作社等从事种植、养殖等乡村振兴第一产业的种养殖户或农业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报名对象年产值不低于12万元,且通过技术、资源、统筹等有效帮助和带动周边人群从事农业种养殖,带动农户不少于5户。
2.服务带动组
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新型服务、乡村信息产业、农业技术服务、农村电商等从事乡村振兴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报名者必须为企业创始人、法人或主要管理负责人)。报名项目经营主体须经营1年以上且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并为农村相关人群提供所从事产业相关的产品、营销、咨询、技术、资源、加工、资金等服务,带动的农户不少于20户。
四、大赛流程
(一)动员和报名(即日起至9月10日)
1.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参赛,各区县(自治县)推荐的产业发展组、服务带动组参赛项目每组不少于2名。
2.参赛对象登录重庆市智能就业平台(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统一注册报名。参赛对象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初审(9月11-15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报名项目的报名材料、参赛条件和项目质量的初审,初审形式不限,并于8月31日之前,将符合条件并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表(附件1、附件2),商业计划书(附件3),参赛对象身份证扫描件等发送至邮箱cqcyzd@163.com。
(三)复审(9月16-20日)
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初审项目进行复审,产业带头组、服务带动组每组择优选择确定30名进入复赛(共计60名)。
(四)复赛(9月底)
1.实地考察。组织评审专家,分别对进入产业发展组、服务带动组两组选手的致富带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其中,产业发展组考察选手项目基地,走访被带动人代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人,服务带动组评审专家现场考察选手所属企业生产地、办公地,走访被带动人代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实地考察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创业项目发展前景,并提供专业指导。
2.现场路演。采用“6+4”现场路演的形式,即6分钟PPT陈述,4分钟评委问答,分组对晋级复赛的选手现场路演情况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和流程进行现场评比,每组5名评委。PPT陈述重点介绍以往项目就业带动、致富带动相关成果与未来带动预期。
最终每组选出路演得分前1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共计30名)。
(五)决赛(10月底)
采用“6+4”现场路演的方式,即6分钟PPT陈述,4分钟评委问答,分两组,每组7名评委,根据组委会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流程对决赛选手现场路演情况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奖项。
(六)大赛成果展洽会
大赛结束后,组织决赛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导师、投融资机构开展现场创业资源对接活动,举办参赛项目产品展销会、创业沙龙等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强化大赛结果运用转化,形成资源共享、互助成长的良好创业局面,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五、扶持与补助
(一)项目补助金
1.一等奖2名(每组各1名):各发给奖金15万元,颁发大赛一等奖证书和奖杯。
2.二等奖4名(每组各2名):各发给奖金5万元,颁发大赛二等奖证书和奖杯。
3.三等奖6名(每组各3名):各发给奖金3万元,颁发大赛三等奖证书和奖杯。
4.优秀奖18名(每组各9名):各发给奖金0.5万元,颁发大赛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组织奖励
1.优秀组织奖6名,颁发大赛获奖证书,表扬在大赛组织、宣传、执行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孵化基地、相关单位、相关组织机构。
2.特别贡献奖6名,颁发大赛获奖证书,表扬在大赛组织、宣传、执行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获奖项目帮扶措施
1.获奖项目法人或合伙人属于大学生创业项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纳入“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资助范围;
2.获奖项目优先考虑被选派到优秀企业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参加互联网营销能力提升培训;
3.获得一等奖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并享受最高3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的贷款绿色通道服务;
4.符合条件的选手及创业项目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经营场地、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
5.符合条件的选手及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
6.选手及创业项目推荐参加“一带一路”中新(中国、新加坡)创业创新项目交流活动;
7.选手及创业项目有机会纳入“渝创渝新”创业加速计划等持续帮扶;
8.选手及创业项目可获得相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文章来源: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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