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20〕21号)规定和有关要求,自2021年起,我市对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不再采取纸件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办理。现将开展2020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申报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其第一申请人的申请地址应在重庆市辖区内;专利申请人(申请人之一)是重庆市辖区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拥有重庆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自然人;申报资助的专利为上一自然年度(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途径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2.专利资助的申报人应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可以指定经办人或委托他人办理专利资助。专利权人应当是重庆市辖区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拥有重庆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自然人。一项专利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由共同专利权人协商指定一个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报。
二、资助标准
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
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
三、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方式一:登录市政府官网(http://www.cq.gov.cn/)点击“政务服务”栏目进入“渝快办”,或直接访问“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http://zwykb.cq.gov.cn/),搜索“对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经注册后,即可进入事项办理。方式二:登录市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zscqj.cq.gov.cn/),点击“渝快办”栏目,选择“对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点击在线办理,经注册后,即可进入事项办理。
五、申报材料
申报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须在线提交《重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重庆市专利资助明细表(国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或重庆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
申报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的,须在线提交《重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重庆市专利资助明细表(国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或重庆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通过PCT途径提出的,还应同时提交PCT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首页)。
市知识产权局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人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期满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请申报资助的专利权人务必在申报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登录、注册、申报等操作步骤详见填报页面的《专利资助申请信息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2. 请申报人及时关注市知识产权局官网《2020年度重庆市拟予以资助专利清单》公示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提请市知识产权局核实处理。
3.因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退款的,将不再拨付资助经费,责任自负。
4. 对于申报信息弄虚作假涉嫌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核实,由市财政局或市知识产权局收回专利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熊颖、唐秋月(电话:67606650、67513308)。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谭铧铧(电话:67844671)。
技术支持:袁佳(电话:18996271490;QQ:25707754)。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一楼大厅)。
邮政编码:400023。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