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文学、游戏、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额3.01亿元,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近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遴选了“剑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案件,涵盖图书、影视、音乐、游戏、软件、图片等作品类型。
1、江苏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权盗版图书59种、共计929314册,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图书码洋9000余万元。2020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两被告单位罚金各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2、上海“3·12”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20年6月,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侦破该案。经查,自2018年1月起,牛某某等购买《四五快读》《DK博物大百科》等正版图书,委托他人翻印成盗版书后销售给陈某某等,陈某某等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牟利。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获侵权盗版图书20余万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3、河南开封谭某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辅案
2020年6月,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从一条微信网络购书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涉及多省市的印刷、销售盗版教辅图书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印刷生产线6条、机器设备53台、印刷纸张176吨,缴获图书7万余册,涉案价值6000余万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检察院批捕。
4、广东江门杨某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杨某某、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侵权影视播放链接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此外,杨某某联系劳某某等到江门地区多间影院盗录最新上映的《攀登者》《零零后》等院线电影,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2020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5、辽宁丹东苏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学课件案
2020年5月,根据报案线索,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现场从苏某笔记本电脑内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学课件1万余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江黄某通过互联网搜集、购买侵权盗版网课视频共计10万余部,通过其开设的微店将侵权盗版课件销往10多个地区,涉案价值500余万元。
6、江西南昌“0791DJ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龚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大量音乐作品,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点击数1881余万次,注册会员人数640人,充值金额近3.37万元。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7、安徽滁州程某某等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2020年6月,根据报案线索,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程某某、王某为非法牟利,购买他人拥有著作权的数控系统后将芯片拆解,聘请陈某某破解芯片内部程序,将破解后的程序植入空白芯片内,并与其他零部件组装成数控系统、伺服驱动器后在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2019年1月至今,共销售侵权数控系统4000余台,销售金额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8、湖南岳阳“3·25”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根据权利人报案,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陈某、周某利用非法获取的软件源代码架设游戏私服牟利,后章某加入,3人非法运营“皇家天龙”“剑雨天龙”和“兽血天龙”等3款私服游戏,至2019年6月21日非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2020年10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合计954万元。
9、北京优宇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9月,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APP向公众传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非法经营额5148.4元。2020年10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10、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2020年7月,根据投诉线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向公众传播中超足球比赛摄影作品257张。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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