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品牌“巴布豆BOBDOG”,另一方是扎根于“中国鞋都”的福建本土品牌“巴布狗BABUDOG”,双方围绕商标、字号及域名产生了诸多纷争。其中二者在河南展开的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日前有了新进展。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泉州市巴布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泉州巴布豆公司)、福建晋江万泰盛鞋服有限公司(下称万泰盛公司)、台州美得宝鞋业有限公司(下称美得宝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布尼迪鞋行(下称布尼迪鞋行)停止侵犯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巴布豆中国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共同赔偿巴布豆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500万元、美得宝公司对该赔偿数额中的5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泉州巴布豆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巴布豆”字样及“www.巴布豆cc”与“www.babudog.cc”域名(以下统称涉案域名)。
针对上述一审判决,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日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是否构成侵权各执一词
1988年,“巴布豆BOBDOG”品牌在日本创办,1994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1995年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前身在上海注册成立。在多年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巴布豆中国公司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商标布局,目前在鞋类商品上拥有“巴布豆”“巴布豆及卡通狗图形”“BOBDOG巴布豆概念生活馆”等多件注册商标,其中最早的一件系于1995年提交注册申请,其还获得授权许可使用“BOBDOG及卡通狗图形”“BOBDOGHOUSE及卡通狗图形”“LITTLEBOBDOG及卡通狗图形”商标并对相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自己的名义展开维权。
记者了解到,泉州巴布豆公司于2001年注册成立后,申请注册了多件包含“巴布狗”“BABUDOG”及卡通狗图形的商标,并通过转让获得万泰盛公司名下的“BABUDOG”及“巴布狗”等商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书载明,泉州巴布豆公司的一位发起股东系上海万泰盛鞋服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发起股东,而后者曾与巴布豆中国公司有过商标授权许可关系;万盛泰公司曾与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关联企业签订授权合约,被授权在产品上使用“LITTLEBOBDOG及卡通狗图形”商标,授权有效期至2002年4月。
2019年10月,巴布豆中国公司以泉州巴布豆公司及万盛泰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童鞋产品及包装、网站等处使用“巴布豆”“BABUDOG”文字及卡通狗图形标识,侵犯了其对“巴布豆”“BOBDOG”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泉州巴布豆公司使用自身企业名称及涉案域名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泉州巴布豆公司、万盛泰公司及相关童鞋产品授权加工单位美得宝公司、销售单位布尼迪鞋行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30万元。据了解,巴布豆中国公司主张权利的商标分别为第1210799号“巴布豆及卡通狗图形”商标、第4604867号与第19866518号“巴布豆”商标、第6169457号“BOBDOG巴布豆概念生活馆”商标、第8349614号“BOBDOGHOUSE及卡通狗图形”商标、第4855653号“BOBDOG及卡通狗图形”商标、第1270850号“LITTLEBOBDOG及卡通狗图形”商标(以下统称涉案商标)。泉州巴布豆公司辩称,被诉侵权行为系对其自身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合法使用,不存在恶意攀附巴布豆中国公司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主观故意;布尼迪鞋行认为其销售的涉案产品系泉州巴布豆公司授权美得宝公司生产,是通过正规渠道合法进货,其并无任何过错;美得宝公司辩称其是泉州巴布豆公司授权的加工单位,产品使用的是泉州巴布豆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其没有任何过错和恶意;经法院合法传唤,万盛泰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巴布豆中国公司曾针对泉州巴布豆公司的多件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其请求未能获得支持,其随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19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泉州巴布豆公司的第1561502号“BaBuDog”商标、第1561503号“巴布狗”商标、第1633246号卡通狗图形商标、第3688561号“Babudog及图”商标及多件“BABODOG及卡通狗图形”商标系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应予以无效宣告。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对上述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是否合理使用得以厘清
关于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相关标识是否侵犯了巴布豆中国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的“BABUDOG”“巴布豆”及卡通狗图形与涉案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相关文字分别与涉案商标中的“BOBDOG”在字母排列组合、读音上基本一致或与涉案商标中的“巴布豆”文字相同,两者所使用的卡通狗图形在造型设计方面高度接近,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易产生混淆或误认。布尼迪鞋行未经巴布豆中国公司许可,在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侵权,但其合法来源抗辩主张成立,巴布豆中国公司在庭审中亦放弃对其主张赔偿请求,故可免除赔偿责任,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泉州巴布豆公司从事了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其辩称系合法使用自身商标,但相关商标已被裁决应予以无效宣告,依据相关商标的使用行为不构成合法使用,故其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针对泉州巴布豆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及涉案域名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巴布豆中国公司对其“巴布豆”商标进行了长期使用和宣传,使得“巴布豆”品牌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泉州巴布豆公司对巴布豆中国公司在先商标权明确知晓,其将巴布豆中国公司注册商标中的“巴布豆”文字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双方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或者误以为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主观上存在故意攀附巴布豆中国公司商誉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和市场经营者应共同遵循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涉案域名与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字号及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双方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巴布豆中国公司的涉案商标知名度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被诉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及主观过错等因素,参照巴布豆中国公司与案外人所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中每年300万元左右许可使用费的标准及该案所主张权利的涉案商标数量,确定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共同赔偿巴布豆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美得宝公司对上述赔偿数额中的5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主张合法使用自身注册商标不构成侵权,需规范使用自身处于专用权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未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而且应当是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进行使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汤学丽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应谨慎使用,避免落入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而遭遇侵权风险。”(本报记者 王国浩)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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