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涉盲盒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于盲盒具有不确定性,即盒子上没有标注,玩家只有打开后才会知道自己抽到了什么,故盲盒一经推出,便受到潮流玩具行业的推崇。随之,该新兴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以该院审理的盲盒盗版侵权案为例,原告将其生产的盲盒产品的外包装箱平面展开图申请了著作权登记,取得了《作品登记证书》;被告销售的“盲箱超级豪华组合”商品外包装与原告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极其相似。故原告以被告侵害其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与传统盗版侵权纠纷不同,盲盒著作权侵权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在传统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如盗版书籍、盗版影像制品等,作品与作品的载体即商品不可分离,对商品的保护即可实现对作品的保护。但盲盒盗版的是商品外包装的美术设计,不涉及盲盒内商品的真伪辨识,即该类案件中盗版的美术设计的载体为商品外包装,其与商品本身是分离的。事实上,商品外包装涉及的假冒侵权行为通常是通过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的。由此可见,处于新兴阶段的盲盒类文化产业,其创新更多的体现为创意,该产业要实现健康长远发展需要相关企业将创意转化为作品以及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依靠组合拳,建立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
盲盒是潮玩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缩影,盲盒的知识产权问题亟待规范。该案的审理对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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