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北京京和源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京和源品公司)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潮流品牌“泡泡玛特”所有方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称泡泡玛特公司)将前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京和源品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泡泡玛特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泡泡玛特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10年,是集潮流商品销售、艺术家经纪、衍生品开发与授权、互动娱乐和潮流展会主办于一体的潮流文化娱乐公司。目前,“POPMART”泡泡玛特已在拥有400余个零售网点,开设线下直营门店近百家,拥有近300台机器人商店,覆盖全国近40座城市。同时,“POPMART”泡泡玛特已入驻欧美、东南亚和澳大利亚等市场。随着企业在市场上建立良好声誉,泡泡玛特依法注册“POPMART”文字及图等多件商标。
经泡泡玛特公司调查发现,京和源品公司在店铺“知质美学智慧生活馆”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泡泡玛特公司认为,该店铺在销售涉嫌仿冒商品的同时,还在相关商品上使用了其上述商标,该行为涉嫌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其合法利益。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京和源品公司相关人员,对方表示对此事需要进一步了解再作出相关回应,但截至发稿前暂未收到对方回应。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张彬彬闫双)
(编辑:蒋朔)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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