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知发〔2020〕7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导航作用,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助力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重庆市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产业导航类。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拟立项3个,产业领域聚焦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每个产业方向立项1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15万元。
(二)企业导航类。重点支持《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9〕14号)中明确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领域。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拟立项30个左右,其中重点导航项目10个左右,每个支持10万元;一般导航项目20个左右,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导航类
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丰富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二)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
(三)与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有知识产权工作合作基础。
(二)企业导航类
该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两类,均为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1.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健全,拥有有效的注册商标和专利。
(三)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2.专利代理机构作为申报主体的,须与有实际需求的企业联合申报,专利代理机构为项目申报主体,企业为合作单位。专利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丰富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二)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
(三)合作企业应同时满足上述以企业为申报主体所列条件。
三、项目任务
(一)产业导航类
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应围绕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三个产业领域,根据我市产业部门、园区、协会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的专利导航分析主题。通过对所涉产业的国内外专利信息分析,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园区招商引资、科研项目立项、企业自主创新等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相应任务:
1. 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全球、全国、重庆市产业整体态势,梳理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找准产业发展定位;了解园区需求,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
2. 建立专题数据库。根据本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检索到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建立专利导航分析数据库及数据库检索工具,并向合作单位提供至少三年的数据更新升级服务。
3. 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结合本项目相关技术领域国内外专利的整体分布、分支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专利权人及专利状况分析,研究该技术领域的国际与国内技术路线和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判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开展重点产品开发、布局、运营策略研究。
4. 开展研讨交流。项目承担单位应联合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召开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广泛邀请同行业企业参加,交流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产业发展态势、最新技术成果、专利布局重点和侵权风险点并听取产业专利导航的意见建议。
5. 完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对细化的产业发展、创新驱动、专利布局导向目录,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提供基于专利导航分析的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建议,形成3万字以上的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和3千字以内的报告简本。
6. 导航分析成果发布推介。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成后,及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园区、行业协会以及我市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发布会,对外发布分析成果。
7. 推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合作单位出台或完善基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创新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招商目录或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和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完善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
(二)企业导航类
申报单位根据企业创新活动需要,在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专利布局、产品进出口、资本化运营等环节策划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工作,并形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重点导航项目围绕2项以上工作任务,一般导航项目围绕1项以上工作任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产业导航类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企业导航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
(三)立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局长办公会审定结果,研究确定2020年度立项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验收。项目实施期限为3个月,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验收。
五、其他
(一)申报单位承担立项后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产业导航类申报书电子档请以“申报单位简称+产业专利导航申报书”命名,企业导航类申报书电子档请以“申报单位简称+企业专利导航申报书”命名,区县推荐汇总表以“**区(县)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命名。纸件材料和申报书电子档请于2020年5月8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联系人:雷飞宇、张朝君,联系电话:67521202、67612599,邮箱:cqzscqj@126.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203室。
附件:1. 重庆市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类).docx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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