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全土豆)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擅自播放了自己独占专有细细网络传播权的电视剧,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乐视网)将全土豆告上法庭。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23日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消息显示,乐视网于2012年4月28日从广电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幸福生活在招手》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截止2019年5月3日止。在此期间,全土豆在未获乐视网许可情况下,分别在土豆网和土豆视频软件上向公众提供该电视剧的播放服务,乐视网认为全土豆此举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于2019年1月8日向法院发起对全土豆的侵权诉讼。
全土豆则认为,其播放的涉案影片已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具备侵权行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可乐视网对《幸福生活在招手》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并不认可全土豆从霍尔果斯时利和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获取的授权。除此之外,全土豆因为未向法院提供上传该涉案影片的用户信息,因此其声称自己免责的主张也未获法院支持。
经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全土豆侵权乐视网成立,供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25000元及律师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乐视网承担600元,剩余700元则由全土豆承担。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09日,目前由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朱翊)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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