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药业集团诉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案日前尘埃落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平安健康立即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第1908463号“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平安好医生向好医生集团赔礼道歉并赔偿300万元。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安健康公司作为互联网健康的经营者,在好医生药业涉案商标与其使用被控标识的服务领域类似,且“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情况下,平安健康公司应注意避让,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利,规范使用被控标识,诚实信用经营,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
这是继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滨河集团对五粮液商标侵权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又一件大事。与五粮液长达六年的商标维权不同,“好医生”商标案从起诉到终审,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
据介绍,1998年,好医生集团开始申请第一件好医生商标,次年第一件“好医生”商标获得注册。2002至2003年,好医生商标分别在保健品、医疗用品、饮料、化妆品类别获准注册。从2005年开始,好医生开始布局海外市场,并准备商标国际注册。2010年,“好医生”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截至2011年,“好医生”已在商标1-43类、45类共44个类别获准注册,国际上已获得至少3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保护。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好医生集团发展稳健。截至2019年,好医生集团已连续八年进入“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2018年好医生集团成为“2018年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入选“四川最具投资价值品牌”“四川名片”。
2014年,平安开始注册申请注册平安医生、平安好医、平安好医生、好医生来了等商标,并以平安集团旗下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平安健康管家APP。2014年11月7日,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线“平安健康管家”APP,2015年4月21日,“平安健康管家”更名为“平安好医生”,对外以“好医生”“平安好医生”作为企业简称,随后以“平安好医生”为股票名称登陆港交所上市。(王鹏)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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