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作报告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的带领下,践行新理念,突出高质量,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知识产权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场合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新的重要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人员和业务融合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实用新型158.2万件,外观设计55.7万件;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注册商标640.6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21.9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324件;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突破1500亿元。前11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到371.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60.1亿美元,同比增长19.2%,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快速提升。
——知识产权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84.8分。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78.98分,再创新高。全年累计减免专利商标相关费用79.3亿元。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告知承诺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提升至第14位。
——知识产权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加有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取得一批务实成果。参与完成中欧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协定谈判。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完成17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挂牌运行。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全年共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6.1万件,同比增长10.4%;收到中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491件。
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按照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制定工作,完成纲要初稿。制定实施2019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新增试点示范城市18个、试点示范县88个、试点示范园区35个、优势示范企业2239家。与上海市、广东省政府开展合作会商。山东、贵州、青海、云南等地调整成立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协调机制,山西印发《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配合完成商标法修改,大幅提高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继续推进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完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制度研究。《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湖北发布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河北发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
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思路,中心数量达到26家。制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相关规定。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认定和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发布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专项整治,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开通地理标志电子申请保护平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全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实现“零投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署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湖南、陕西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安徽建立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江苏、北京、上海开展重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地、销售地和流通地联动保护。
四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制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联合财政部确定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与银保监会、版权局共同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引导开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具,完善资产评估体系。围绕5G、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分析。推动出台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福建建成“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广东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浙江出台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山东打造“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江西、重庆、贵州、宁夏、新疆、西藏依托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五是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印发实施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立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上线运行。会同教育部批复建设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网上业务办理事项进一步拓展,专利、商标网上申请比例分别达到98%和94%。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持续拓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渠道,扩大专利数据开放范围。专利文献资源量达到1.3亿件,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和文献服务网点达到132个。面向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升工作,举办各类公益讲座,培训8万余人次。辽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吉林、广西、海南、贵州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内蒙古、安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帮扶工作。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监管。开展专利代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约谈代理机构820家,责令整改406家,立案查处108件,专利代理行业秩序明显好转。完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换届。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集中解决贯标认证过程中存在的违规套利和“咨询机构编本子、认证机构盖章子”“两张皮”等突出问题。上线中国专利质量监测系统,开展专利申请政策专项督查,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等行为,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3.8万件,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3.9万件。河南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的若干意见》。
七是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习近平总书记见证中芬、中法有关知识产权文件签署。举办中欧、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积极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五国、中日韩、中蒙俄等知识产权合作。加强与欧洲专利局、欧盟知识产权局和英、法、德等国家知识产权机构的双边合作。上海、江苏等地举办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等地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八是强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联合中宣部首次举办“中外媒体走进知识产权局”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力度,支持中国国际电视台制作英文纪录片《中国专利》,面向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播出,集中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中国专利年会升级为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首次在西北地区举办。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和知识产权竞争未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采访活动。推动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组织开展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达到165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达到4.6万家,专利代理机构超过2600家,执业专利代理师超过2万人。
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激发了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干事创业精神,集中整治了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2019年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地方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走过了非凡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国内艰巨繁重的恢复重建任务和西方国家的封锁,我国依然制定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我国陆续建立起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世纪之交,我们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主动修改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其整体上达到了知识产权国际通行标准。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回望过去,历程充满艰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知识产权发展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得益于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坚强领导和作出的顶层设计,得益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提供的丰沃土壤,得益于几代知识产权人坚持不懈的接续奋斗,得益于全国上下的热情支持,也得益于国际社会提供的有益经验。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一)牢牢把握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根本遵循。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必须明确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为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围绕重要原则,强调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围绕目标任务,强调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围绕思路举措,强调要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围绕工作重点,强调要全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等。这些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要求,是知识产权发展一般规律与我国实践探索的科学概括,是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根”与“魂”,必须学深悟透,始终遵循。
(二)不断夯实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制度基础。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必须夯实制度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门类较为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制定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有力保障了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制度层面依然存在缺乏时代性、创新性、针对性、有效性等问题,成为制约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障碍。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加快形成更加符合国情、适应时代需要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要围绕法律制度建设,尽快完成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地理标志相关立法,加强基础性法律制度研究,更好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良法善治。要以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规划好未来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思路和战略举措,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梯次推进、压茬进行。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实现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具体政策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
(三)继续完善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体制机制。
体制顺则运行畅,机制活则效率高。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重大调整,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各地方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立足地方实际,对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相应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深化业务和人员融合,努力实现“物理变化”基础上的“化学反应”,切实打通全链条,贯通各类别,形成新优势,形成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要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与市场监管的内在联系,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彰显知识产权的创新属性和市场属性,更好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一方面,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事权,加大宏观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的统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另一方面,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支持地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上下联动。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力边界和职责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政府的事情,激发市场的活力,努力实现政府引导规范和市场内生发展的“双轮”驱动。
(四)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干部队伍。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迫切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要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主动适应机构改革以后知识产权部门职责定位、运行机制、业务内涵和工作重点的新变化,积极学习新理论,熟悉新业务,掌握新技能,满足新需要。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效能和保护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要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能力,提升政策执行力,注重工作实际效果,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疏通堵点,打造亮点。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务实作风推动务实发展。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收官之年,我们还将制定完成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十分重要。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制度,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奋力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一)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
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完成纲要文本编制工作,按程序报请中央批准,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协调机制和支撑体系。制定实施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更好支撑国家区域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知识产权强省(市、区)战略。
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开展《“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有机衔接,优化事业发展指标设置。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绩、经验和不足,谋划好“十四五”工作。
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专利法修改,同步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导向,做好《专利审查指南》新一轮全面修改,完善相关领域审查标准。加快商标、地理标志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研究推动商标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协调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基本法研究。各地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制定实施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各地要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制定配套措施,加强综合保障,确保任务落实。
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布局,拓展工作思路,丰富职责内涵。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大力培育仲裁机构,完善调解制度规范。各有关地方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软硬件建设,确保中心高效运转,满足地区发展需要。
健全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和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加强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加大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的联动机制。各地要加强跨区域执法保护,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建立执法人员轮训制度,提高执法专业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建设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各地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提升能力。
做好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地理标志审查指南,健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体系。稳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优化专用标志核准流程。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着力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三)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提质增效。
持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效率。进一步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机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个月以内,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质量。完成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智能化升级(一期)。完善集中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延迟审查等模式。
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效率。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4个月。优化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审查质量管理。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商标评审、异议、撤销等业务的电子化。加快智能审查系统开发,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审查中的运用。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等行为。
(四)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技术市场合同登记的专利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做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分类管理,加快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综合示范,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力争全年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各地要继续探索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有效机制。
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支持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和优化企业、高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贯标工作。编制《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草案。各地要进一步优化PCT国际专利和国内发明专利奖励资助政策,强化质量导向,规范资助行为。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重点支持做好后期的保护和运用。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品牌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打击非法代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认证行业监管体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
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建立重点产业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编制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商标富农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出台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指南,协调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社会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相关评估,选树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机制,注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提高服务可及性。新建3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有效运行,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地方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整合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立项。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整合利用,扩大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指导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统筹和分类指导。
(六)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办好2020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继续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培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
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前沿动态的跟踪研判,积极做好有关应对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格局。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全领域合作。鼓励社会团体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地方举办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七)强化知识产权事业综合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探索开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海外展。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支持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活动。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支持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继续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着力培养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特色智库建设。各地要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资源,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训。
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知识产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引导和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进一步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时代主题、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万众一心加油干,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奋力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