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不懈努力——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其中强调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内涵是什么?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肩负着哪些任务?记者近日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
追求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实质法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江必新表示,全会闭幕后,最高人民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公平正义,民之所向。江必新说,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标志着我们党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涵和规律有了更加深刻、更高水平的认识。
“法治的基本内涵,就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江必新说,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生存、文明进步的重要条件,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党自诞生以来不断为之努力奋斗的初心和使命。
江必新说,强调用法治的力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说明我们追求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单纯以权利或者义务为本位的法治,而是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本位和目标的“实质法治”。
“我们强调的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事实上的公正、全社会的公正、以人民为中心的公正。这种公平正义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适应,也融汇了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民群众的质朴正义观。”江必新说。
“过去,司法机关更多强调的是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站在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通过更高水平的工作推动更高层次的法治建设,在执法办案中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风尚。”他说。
用法治力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实现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法治是公平正义的坚实保障。江必新表示,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得到国家公权力的支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同时,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是社会共识形成的过程,意味着社会对于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公平正义达成了最大公约数。
“从立法、执法到司法,法治的每一个过程,实际上是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配置,也就是公平正义实现的过程。”江必新说,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不仅将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实现,更能让全面依法治国得到全体社会成员更加衷心的拥护,确保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如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江必新说,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将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标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和最大化。
“一方面要防止机械理解和适用法律,避免作出与社会普遍认识和人民群众正义情感相悖的判决;另一方面也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权威。”江必新说,“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而法治本身应当是开放性的。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空白、法意模糊以及法律冲突等问题,应当允许司法人员通过寻找、明晰法律等方式来弥补法律本身的不足,在作出公正裁判的同时助推法律完善,从而使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优化配置,推动公平正义得到更好实现。”
江必新同时表示,司法机关必须坚决防止“打招呼”“批条 子”等干预司法案件的现象,处理好依法办案和忠实履职的关系,坚决排除各种干预和潜规则,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司法人员被利益集团俘获,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不被践踏和扭曲。
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标杆提升人民法院工作
“推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对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江必新说,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江必新表示,人民法院将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努力把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到新水平。”他说,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加快司法领域制度建设步伐,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江必新同时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人民文化权益司法保障制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司法审判不仅仅要以法律为基本遵循,还要以社会所公认的公平正义观念作为重要参照,这样才能追求实质正义,在适用规则的同时充分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既保证个案公正,又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江必新说。(记者 罗沙)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