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意见》经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由中办、国办联合印发。这是新时代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如果说,国家专门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探索设立了多家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同时,中央作出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调整了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是明确了“谁来干、谁负责”的问题,那么《意见》的出台,就是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现实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意见》包括99条重点措施,立足现实发展需要,从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四个方面着手,对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主要包括: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三是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四是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意见》还提出要从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此外,《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统筹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