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利用外观专利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经过对公开发布案件的了解,这是在去年机构改革后,国内一起侵犯外观专利攀模、抄袭畅销产品的知识产权案件。
新疆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美克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某公司利用外观专利初审登记制度,登记了与美克公司近似的产品外观专利,生产出了与美克公司畅销的近似家具产品,销售至新疆,由此造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新疆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罚并没收了侵权产品。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4件家具:床、沙发、单椅、电视柜,与美克公司拥有相同的外观专利,同时检查中 发现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做出了“被业界公认为手工最好的家具品牌,不仅占领了一线市场,还远销美、英、法、德、西班牙、加拿大、韩国、印度、沙特阿拉伯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网络辐射全球”“每一款产品都是不可逾越的典范之作”等虚假宣传行为。
收到美克公司告知侵权的函告后,乌鲁木齐的独家经销商本应会同生产厂家对涉案家具专利的有效性、产品说明等具体情况尽到审查义务。但新疆的独家经销商未作任何处理,主观上存在恶意,与生产厂家具有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该行为属利用专利登记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立案查处期间,经销公司与生产厂家积极与美克公司协商,达成谅解协议,主动放弃8件(含涉案的4件)与美克公司近似的外观专利,及时撤回了含有虚假宣传内容的产品说明书。
近年来,随着一些家居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高,在网络和实体市场上对专利产品的仿造者和“傍名牌”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通过对产品外观的仿造和低廉的市场价格,严重地影响名牌价值。新疆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于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是对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推动。(陈硕)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友情链接 · Link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 国家版权局网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渝ICP备1500728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643号 Powered by 重庆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