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少年的你》火了。
这部影片触及了国产电影中少有涉及的“校园霸凌”题材,演员演技也带给人惊喜。但是,在本片良好口碑持续发酵的同时,网上关于原著小说“抄袭”“融梗”的质疑之声也不断响起。虽然声讨之势没并有完全针对电影,但因为原著被指责抄袭,让电影的成功都显得没那么理直气壮了。
网上的争吵大多停留在道德指摘的层面,再加上粉丝的加入,让局面更加复杂。但是,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而言,原著被指抄袭和电影到底有多大关系?要说清楚这一点,还要从原著小说讲起。
原著小说被指“融梗”
电影《少年的你》改编自玖月晞的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这部小说最早连载于晋江文学城。而此次网上对于小说进行声讨时,多次提到一个叫“融梗”的词。这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大意是指把多个故事中的“梗”融合到一部作品里面使用。这里的“梗”可能指的是创意、人物关系、情节或桥段。
如果把直接或间接复制的行为定义为“抄袭”的话,“融梗”的情节可能要略轻微一些,当然也更难评判。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作者玖月晞的作品被争议已久,却从未涉及侵权诉讼的原因之一。
之前的争议大多还是在圈内流传,本次事件之所以能迅速出圈发酵,除了同名电影成为爆款的原因之外,跟《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被指“融梗”的对象也有关联,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日本国民级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和他的代表作《嫌疑犯X的献身》和《白夜行》。
对于公众如此熟悉的两部作品,如果真有其他作品和它们有相似之处,读者和观众在内心应该会有自己的评判,所以也有网友将《少年的你,如此美丽》与《嫌疑犯X的献身》的相似点做了分析对比。
综合目前网上列举的事实及观点,《少年的你,如此美丽》的部分情节和桥段与《嫌疑犯X的献身》确有相似,而人物设置、关系和《白夜行》也有雷同。
但前述程度的相似是否足以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剽窃”的侵权行为(通常称之为“抄袭”),还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材料,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
判定“抄袭”的基本思路
首先,需要确定对比的文本。如果都是小说还好,如果一个是小说一个是影视剧,那就需要先把影视剧的主要情节总结转换成文字作品,因为文字作品和影像作品是无法直接做相似性对比的。当然,如果影视剧剧本也公开的话,直接用小说和剧本进行对比亦可。
其次,需要概括侵权点。这个工作一般由原告完成,主要是对两个文本之间相似或相同的点,从多个维度进行概括和对比。这个工作其实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一个环节。网上流传的很多网友自制的“调色板”式对比方式,一般只适用于那种直接复制的“低端抄袭”情形。如果要对比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具体情节等层面的相似之处,就需要先把这些内容用精练的语言总结出来,然后再一一进行对比。
再次,需要先排除公知素材。众所周知,很多情节和桥段因为人人都在用,可能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不能被单个作者所垄断。所以在对比具体的情节前,需要把公有领域的素材先排除出去。但如何判断哪些素材属于公有领域又是一个难题。在实践中一般需要被告对此进行举证说明,比如自己独立创作的思路和过程,或者哪些在先作品中已经存在类似的内容。
最后,需要进行实质性相似的对比。排除公知素材后,就进入到最核心的实质性相似的判断阶段了。这是整个过程中最复杂的部分,主要是对人物设置及关系、具体情节、故事结构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比,此类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在《梅花烙》诉《宫锁连城》侵权案中,法官最终认定后者构成对前者的抄袭;而《高原骑兵连》诉《最后的骑兵》侵权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由此可见,虽然判断抄袭的法律规则相对固定,但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在个案中作具体判断。
对改编的电影有何影响
从最终呈现效果来看,电影《少年的你》对于原著小说已经做了较大幅度的改编和调整,再加上主创团队对于电影自有故事和氛围的超强把控能力,电影和东野圭吾小说之间的相似点被进一步弱化。可以这么说,若非网络声讨甚嚣尘上,观众可能不一定会主动联想。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原著小说真的存在实质性相似的情形,而东野圭吾也真的被惊动后跨洋维权,会对电影造成影响吗?
从诉讼角度来说,除非东野圭吾把小说作者和电影片方列为共同被告,否则并不会对电影带来实质性影响。另外,即便被列为共同被告,电影和东野圭吾小说之间是否有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再退一步,即便法官最后认定电影也有侵权情节,电影片方仍可依据和小说作者之间的授权合同关系,向小说作者索赔,因为一般此类合同中都会要求小说作者承诺其作品的原创性,如果因知识产权争议造成损失则需要赔偿。
所以目前的“融梗”“抄袭”等言论对于电影的影响,更多是有关声誉方面的。
其实,如果觉得某部作品涉嫌抄袭,最好的方式是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比如网络小说《锦绣未央》侵权案就是个很好的范例。
作者:米新磊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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