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的诉佛山百斯特专利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佛山百斯特的上诉请求,停止其销售制造相关侵权产品,并赔偿美的100万元。
2018年2月,美的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洗碗机代工厂商佛山百斯特告上法庭,后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定佛山百斯特侵权。今年5月,佛山百斯特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维持原判。自此,这场长达近2年的专利侵权纠纷终以美的胜诉落下帷幕。
专利权是否有效存争议,被告多次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被驳回
2018年初,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美的”)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佛山市百斯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百斯特”)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据悉,该案为美的在洗碗机领域维权的第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佛山百斯特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等,曾为华帝、森太等多家企业代工生产相关产品。
美的公司起诉称,佛山百斯特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洗碗机使用了美的研发的“用于洗碗机的加热棒和洗碗机”的专利产品技术方案。据悉,该产品专利申请日为2014年4月24日,2017年11月27日,美的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评价,并得到“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的评价结果。
针对美的指控,被告佛山百斯特在答辩时称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使用的是公开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南都记者查询发现,被告百斯特公司确于2017年12月19日和2018年6月22日先后两次针对相关专利提起无效宣告,但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
美的提交的一份财务报告显示,其2017年洗碗机产品年收入相较于2016年下降约20%,并称这是被告恶意侵权导致市场被挤占的后果。美的认为,被告佛山百斯特使用了完全落入原告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技术方案,其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专用于制造相关产品的设备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250万元。
法院:被告制造、销售了被控侵权产品,判赔100万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点在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告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意见是否成立、被告的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百斯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多处相似。另外,针对被告主张涉案专利为现有技术的观点,法院认为佛山百斯特所提供的证据显示确有国外专利早于原告提出了。但法院比对后发现,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并不能由该项专利与所述领域公知的常识简单组合得到,因而被告此主张不成立。
法院调查发现,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属实,相关产品的外包装上有生产商被告的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法院取得的企业宣传手册中也有含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图片。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佛山市百斯特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于十日内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专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及模具,并赔偿美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于判决结果,佛山百斯特于2019年5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给美的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该上诉遭法院驳回并维持原判,这场长达近2年的专利侵权纠纷终以美的胜诉落下帷幕。(记者秦楚乔,通讯员肖晟程,实习生冯彬婕)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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