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铜陵中院获悉,铜陵中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是一提供算命服务的文化公司,认为其他公司模仿其网页,侵犯了其著作权。那么算命服务究竟有没有著作权呢?法院审理后进行了判决。
该文化公司为开展起名、测算服务业务,注册了一家网站,并开发设计了网站网页文字、图片和布局。
之后,该文化公司发现外地某信息技术公司、某网络科技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抄袭其网站的网页设计,侵犯了其网站网页设计的著作权,于是文化公司向铜陵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该文化公司网站网页设计(包括网页文字、网页图片、网页布局等)著作权的行为,并公开道歉、连带赔偿损失20万元。
铜陵中院经审理认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受保护。国家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内容违法、禁止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该文化公司的网站网页上标有“八字命运精批”、“洞悉人生、解密未来、把握机遇”、“十年大运”、“子女运势”等字样,该文化公司在涉案网站上提供的是算命服务,该行为是违反科学、违反理性、宣扬愚昧迷信的行为,由此形成的网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该案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铜陵中院,驳回了文化公司的起诉。该公司没有上诉。
作者:王小江 张剑 来源:安徽商报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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