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滴滴公司的高档网约车,未经许可擅自利用车载播放器播放歌曲,构成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的侵权行为,北京和上海两家公司将滴滴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上海烛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元圣唐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单机游戏《古剑奇谭》系烛龙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古剑奇谭》单机游戏及游戏音乐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游戏已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图书等多种作品形式。烛龙公司对该单机游戏中的音乐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并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发行了《“古剑奇谭”原声音乐集》。圣唐公司经过烛龙公司授权依法取得了录音制品《“古剑奇谭”原声音乐集》的专有许可使用权。
烛龙公司、圣唐娱乐公司还认为,被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共同经营的“滴滴豪华车”业务中,通过车载播放器播放录音制品《“古剑奇谭”原声音乐集》中的《凤鸣榣山》《剑舞红袖》《清馨戏蝶》《君自兰芳》《榣山遗韵》五首音乐,侵犯了二原告对上述五首歌曲享有的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于立霄)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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